私隱政策

在使用本網站之前,請仔細閱讀此未來資產證券(香港)有限公司之私隱政策的使用條款與 條件。

倘閣下希望申請未來資產證券(香港)有限公司或其母公司 (未來資產證券有限公司)或其母 公司的任何相關實體(統稱為「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本集團」 )的職位,所有申請人 (以下稱為「閣下」),務須細閱、明白並接受以下條款及條件。重要地,倘閣下不同意 以下條款及條件,請勿提交閣下的資料。

  1. 1. 網站使用者
  2. 2. 利益衝突
  3. 3. 條例
  4. 4. 收集資料的類別
  5. 5. 收集資料的目的
  6. 6. 使用及披露閣下的個人資料
  7. 7. 聘用審查
  8. 8. 職位申請狀況及保留閣下的資料
  9. 9. 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
  10. 10. 規管法例及司法管轄權
  11. 11. 附表
1. 網站使用者

在使用本網站,閣下偶爾可能提供的個人資訊或資料,包括但並不僅限於姓名、性別、年 齡、個人識別號碼、電話號碼、傳真號碼、位址、電子郵件地址、信用資訊、銀行帳號、 教育、職業和收入給未來資產證券集團。除非適用的法律限制,閣下同意,閣下所有的個 人資訊或資料可能會被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 (以下稱為「香港」)之個人 資料 (私隱) 條例 (第 486 章) (以下稱為「條例」)為以下目的使用和披露給以下的人士。

未來資產證券集團獲得閣下的個人資料可能用於以下用途:

  1. (a) 進行日常運作服務和提供給閣下的信貸;
  2. (b) 執行信用檢查;
  3. (c) 市場行銷金融服務及相關的產品;
  4. (d) 遵守香港法律的公開要求; 和
  5. (e) 實行任何有關上面列出的申請或業務操作。

未來資產證券集團處理閣下的個人資料嚴格保密。但是,在商業運作過程中,未來資產證 券集團可以提供相關的資訊給:

  1. (a) 任何未來資產證券集團的實體;
  2. (b) 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第三者服務供應商而其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付款 或其他服務給未來資產證券集團;
  3. (c) 任何人與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有保密義務;
  4. (d) 任何政府或監管機構,無論是法律或適用法規要求或以其他方式于任何未來資 產證券集團的成員; 和
  5. (e) 任何已經獲得未來資產證券集團轉移其權利的受讓人。

根據條例所規定和頒布的許可,任何個人都有權利:

  1. (a) 檢查是否未來資產未來集團擁有他的個人資料; 和
  2. (b) 請求未來資產證券集團修改不準確的其個人資料;
  3. (c) 要求未來資產證券集團通知其關於對個人資料的私隱政策,並查詢未來資產證 券集團所持有的個人資料類型。

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根據條例有權收取合理的費用,用於處理資料查閱請求。任何請求查閱 資料或更正資料或請求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持有的有關政策資訊和各種資料,可向以下部門 以書面提出:

合規部門
未來資產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九龍柯士甸道西一號環球貿易廣場 85 樓 8501,8507-08 室
電話 : (852) 2845-6332
傳真 : (852) 2845-5374
電郵 : compliance@miraeasset.hk

2. 利益衝突

於招聘過程中,閣下可能會被要求提供有關與未來資產證券集團以外人士存在任何潛在利 益衝突的資料。如需索取有關資料,本集團會通知閣下。

3. 條例

未來資產證券集團尊重個人私隱,並已制定關於條例致各僱員及可能成為僱員人士的通知 (以下稱為「通知」),有關內容載於本條款及條件結尾的附表內。閣下確認明白通知所 載的條文。

4. 收集資料的類別

閣下需向本集團提供個人資料,以供考慮其職位申請。本集團可能收集的資料類別包括閣 下的姓名、地址、聯絡方式、履歷、教育背景及工作經歷。

倘閣下選擇不提供任何所需資料,本集團可能無法向閣下寄發資料、全面處理閣下的申請 或在招聘中作合理的考慮。

倘閣下向本集團提供資料,表示有關資料屬準確、完整、最新及真實,所提供的資料僅作 招聘之用。

5. 收集資料的目的

除附表所指的任何目的外,未來資產證券集團可能會將本集團所收集的個人資料作以下用 途:

  1. (a) 評估及管理閣下的職位申請;
  2. (b) 就閣下的申請聯絡閣下;
  3. (c) 遵守任何法律或監管責任;
  4. (d) 監管及檢討未來資產證券集團的招聘慣例;及
  5. (e) 向閣下提供可能感興趣的其他職位的意見。
6. 使用及披露閣下的個人資料

在不受附表條文限制的情況下,本集團可能會將閣下提交的資料,轉移至未來資產證券集 團的其他實體、未來資產證券集團參與招聘的僱員或支援人員、保安公司、獵頭公司、推 薦人及在招聘過程中代表本集團處理行政及/或其他服務的其他相關機構。

相關機構可能包括那些:

  1. (a) 涉及管理、驗證或處理閣下的申請、招聘或委聘的機構,如第三方供應商、未來資 產證券集團的其他機構、提供教育及培訓的機構、專業人員協會、印刷商、郵遞服 務供應商及本集團的顧問;
  2. (b) 涉及進行廉潔審查或監管員工行為的機構;
  3. (c) 涉及維護、檢討及發展本集團業務系統、程序及基礎設施(包括測試或提升電腦系 統)的機構;
  4. (d) 涉及提供及管理保險、離職金/退休基金的機構,以及管理閣下薪酬、離職金/退 休基金、員工福利、僱員股份計劃及保險及本集團保險的機構;
  5. (e) 閣下的代表,如法律顧問;
  6. (f) 法律規定或授權的機構,例如政府或監管機構,其目的與公眾健康及安全、防止或 偵查非法活動或保障公眾利益有關;及
  7. (g) 閣下同意的人士。

閣下確認並同意,在轉移上述資料及進行上述活動時,閣下的個人資料可能會被轉移至位 於香港以外及可能代表未來資產證券集團的任何成員公司的實體,並由有關實體查閱、控 制及處理閣下的資料。

閣下應注意,倘閣下的個人資料向上述位於香港以外的人士披露或供其查閱,閣下的個人 資料可能不能享有根據香港法例的同樣保障。

7. 聘用審查

倘閣下申請若干職位,須接受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所規定的若干僱員審查,這屬於未來資產 證券集團的招聘政策的一部分。除非已進行有關審查,否則閣下的申請不獲受理。

8. 職位申請狀況及保留閣下的資料

閣下明白及同意,倘閣下目前的申請未能成功,未來資產證券集團可保留閣下的個人資料 最多兩年。倘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有合理原因須將有關資料保留較長時間,才可延長有關資 料的保留時間,而未來資產證券集團可將閣下的申請轉介至未來資產證券集團內之其他職 位空缺。

閣下亦明白及同意,倘閣下獲未來資產證券集團聘用,未來資產證券集團可自閣下離職之 日起計保留閣下的個人資料最多七年,惟倘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有合理原因須將有關資料保 留較長時間,或未來資產證券集團需要有關資料以履行其合約、法律或監管責任,則可延 長有關資料的保留時間。

9. 查閱及更正個人資料

閣下可要求查閱及更正其個人資料。任何要求可以書面方式提出,並郵寄至以下部門:

合規部門
香港九龍柯士甸道西一號環球貿易廣場 85 樓 8501,8507-08 室
電話:(852) 2845-6332
傳真:(852) 2845-5374
電郵:compliance@miraeasset.hk

10. 規管法例及司法管轄權

該等條款及條件,以及據此所載的權利及責任須根據香港法例所規管及詮釋。倘因該等條 款及條件而可能產生任何訴訟或司法程序及任何爭議或申索,或任何訴訟或司法程序及任 何爭議或申索可能與該等條款及條件有關,則香港法院擁有聆訊及決定任何訴訟或司法程 序,以及解決任何爭議或申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而有關人士須不可撤回地受有關法院的 司法管轄權管轄。

11. 附表

未來資產證券集團已經為僱員招聘制定和落實執行通知如下:

  1. 1. 可能成為未來資產證券集團任何實體(不論位於何處)的僱員的人士需向未來資產 證券集團就其申請提供個人資料。
  2. 2. 倘未能提供有關資料,將會導致未來資產證券集團無法處理職位申請。
  3. 3. 倘成功申請職位,僱員的資料亦可在其受聘於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期間向其收集。
  4. 4. 有關各僱員及可能成為僱員人士的資料可作以下用途:
    1. (a) 處理職位申請,包括聘用前審查;
    2. (b) 釐定及檢討薪酬、獎勵、花紅及其他福利
    3. (c) 考慮晉升、培訓、暫調或轉職;
    4. (d) 考慮其他福利及權利的資格及管理有關事宜;
    5. (e) 為僱員出具諮詢證明信及用於背景調查/審查;
    6. (f) 監管有否遵守未來資產證券集團的內部規則;
    7. (g) 遵守對未來資產證券集團具約束力的披露規定或任何法例的其他合規規 定,或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根據及就監管或其他機構所頒佈的任何指引或法 規的目的預期須遵守的披露規定或其他合規規定;及
    8. (h) 與上述有關的用途。
  5. 5. 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所持有有關各僱員及可能成為僱員人士的資料須保密,惟未來資 產證券集團可就(d)段所載的目的向以下人士(不論位於香港境內或境外)提供有 關資料:
    1. (a) 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旗下任何實體;向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提供行政、電訊、 電腦、人力資源管理或行政管理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聘用前的表現或背景 審查、提供或管理僱員可享有的福利及服務)或任何其他服務的任何代 理、承包商、服務供應商、專業顧問或其他第三方;對未來資產證券集團 負有保密責任且承諾將有關資料保密的任何其他人士;
    2. (b) 根據條例第 2(3)條並在僱員明確的同意下,尋求有關僱員的聘用諮詢証明 的人士;
    3. (c) 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根據對其具約束力的任何法例規定,或未來資產證券集 團根據及就監管或其他機構所頒佈的任何指引或法規的目的須對其作出披 露的任何人士;
    4. (d) 未來資產證券集團全部或部分業務的任何實際或建議買方,或如屬任何合 併、收購或其他公開發售,為未來資產證券集團股份的買方或認購人;
    5. (e) 以目錄方式記錄未來資產證券集團的主要員工姓名、辦事處電話號碼及聯 絡方式作推廣及行政用途的第三方。
  6. 6. 如有關僱員或可能成為僱員的人士同時亦為未來資產證券集團的客戶,敬請垂注未 來資產證券集團致客戶的相關通知。
  7. 7. 根據及按照條例的條款,任何人士均有權:
    1. (a) 查核是否持有其個人資料及查閱該個人資料;
    2. (b) 要求更正任何有關其不準確的個人資料;
    3. (c) 查明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有關個人資料的政策及慣例,以及知悉未來資產證 券集團持有的個人資料的類別。
  8. 8. 根據條例的條款,未來資產證券集團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 用。
  9. 9. 任何有關查閱或更正資料,或索取關於政策及慣例及所持有資料類別的要求,應向 以下部門提出︰
    1. 人力資源部門
      未來資產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九龍柯士甸道西一號環球貿易廣場 85 樓 8501,8507-08 室
      電話:(852) 2845-6332
      傳真:(852) 2845-5374
      電郵:hr@miraeasset.hk

本通知不得限制僱員及可能成為僱員的人士根據條例所享有的權利。